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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只是钱的问题

1998-05-23 来源:光明日报 陈明杰 我有话说

现在,三口之家消费水平最高的是不挣钱的孩子。时代巨变,生活变迁。家长们不遗余力为下一代营造一个较为优厚宽松的物质成长环境,以便儿女们更顺利的长大成才,其用心当然不为过。但许多家长在单纯的物质给予时,却忽略了家庭教育中所必须的儿童消费教育。他们多是大大方方给了钱,却不过问孩子怎样花,把钱用在什么地方,不主动引导子女正确合理地支配手上的零花钱。久而久之,不少孩子们在自己的消费过程中,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,出现了高档消费、攀比消费的不良倾向,及超前、超高的消费观念。无形之中更加重了一般工薪阶层家庭经济负担压力。更为严重的是,当少年儿童陷入不良消费怪圈时,天真、勤奋、节俭的道德品质也将会湮没在这股富豪气里。

可喜的是,正确引导孩子消费、培养其健康的消费观,在国内已引起关注和重视。据报道,前不久,“武汉市关心下一代协会”向本市中小学发出通告,建议学校进行消费教育,把“红领巾银行”引入学校,吸收同学们的零花钱,号召同学们为“希望工程”的山区儿童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。

又据报载,自1997年下半年开始,厦门市消委会开始组织全市少年儿童学习《消法》,总结整理出一些资料。其中有一些是学习、宣传《消法》的征文汇编。渔民小学的一位小学生在《我学会了消费》的征文中这样写道:“学校开展了消费教育,使我明白了怎样正确、合理、科学地消费。原来我经常向家长要钱,不是买零食就是买玩具,看到电视上贫困地区那些与我同龄的孩子不能上学,我就将爸爸、妈妈给我的零花钱捐给了他们。”由于学习《消法》,提高了学生们的忧患意识和同情心,这可能是消委会的同志事先未曾料到的。

对儿童进行消费教育不仅是学校和社会的事,更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家长对孩子进行消费教育,主要是指导孩子消费要适度。适度的标准有三:即合理消费,用所当用;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,有利于良好品德的培养;杜绝滋生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。具体地说:饮食,要均衡营养,荤素搭配;穿着,以结实耐磨为主,色泽协调,样式大方即可,不一定都要追求名牌;用具(含学习用品),耐用、实用、不追求高档;玩具,以动手制作为主,即使买也要以能动手操作为原则;给零花钱不要过多,孩子一定要说出支出项目,同时加以指导检查;安排适当的劳动内容,特别是寒暑假应让孩子勤工俭学,相应地获得报酬,让孩子体验到只有付出劳动才能有收获。

孩子的消费不仅仅是简单的花钱问题,它是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、思想品德、人格形成的大事。“六·一”又要到了,对孩子的消费教育不妨就从儿童节给孩子买礼物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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